ICP经营许可证仅是网贷合规的敲门砖
暂行办法
近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准入条件—备案制
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首先要求的是备案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体现了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只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不对其进行实质性要件的审查,也没有价值理念的审查。这种准入制减轻了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压力,提高其效率,降低成本,监管部门不提供任何监管“背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约束作用。
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并且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从事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二)有与业务状况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信息科技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设施和管理能力、信息科技应急方案和设施,信息系统安全应通过国家级第三方信息安全认证机构的测评认证;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并且与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自己遵守公司章程或企业章程,在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破产时妥善安排已撮合存续的借贷合同及其对应服务的管理;
(四)高级管理人员中应包括拥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以及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相关人员;
(五)数据系统服务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标准,并与其实际连接;
(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合法的独立域名和对外官方网站;
(七)与具备资金存管资质的机构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
(八)已成为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导规范的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的会员;
(九)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省级人民政府要求的其他条件。
【禁止行为】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者发售理财产品;
(八)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
(九)兼营股权众筹融资业务;
(十)除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一)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敲门砖—ICP许可证
这意味着,网贷平台是否合规,能否获得ICP许可证,银行资金存管等成为重要指标。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网络借贷监管细则一出台,ICP许可证成了“香饽饽”,然而直到目前为止,持证经营的P2P平台还不到一成。
根据网贷第三方最新报告,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235家,其中约有222家平台拥有有效的ICP经营性许可证,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9.93%,而目前大部分平台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1、何为ICP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就是所谓的ICP经营许可证,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一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就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根据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将对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是责令关闭网站的处罚。
因而,P2P网贷平台作为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理来说应该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然而在实际中,绝大多数P2P并没有办理,却只办理过ICP备案。ICP备案不同于ICP经营许可证,前者针对的是非营利性信息服务,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所说的“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P2P为何没有申请ICP经营许可?
那为什么网贷机构不直接办理ICP经营许可证,难道是门槛比较高吗?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整理了以下七点申请ICP许可证的门槛要求: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申请条件还包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根据网贷第三方咨询的报告,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满足这一要求。
应积极对接通信局 ICP审批地区有差异
ICP审批地区差异较大。据不完全统计,获得ICP许可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分布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而上海目前仅有两家获得。
据业内人士分析,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ICP经营许可证的真正难度在于,通信局认为网贷机构属于金融行业,所以审批要求平台有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批文,但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批文也有流程,不能随意出具。
隐形牌照—SP证
ICP证获取的难度还不是很大,目前应该较为严格的是SP证(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1、何为SP证?
SP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申请经营许可证是在工信部申请,全网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5年,全网SP许可证在工信部办理全网SP续期,地网SP许可证在各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地网SP续期。
全网sp证变更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各地通信管理局出具的经营许可证备案通知书;
2、全网SP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
3、理注册住所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4、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5、变更后新的公司章程;
6、变更前原公司章程;
7、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如为子公司,还需要提交公司章程);
8、全网SP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和特别规定事项等附件);
9、各地通信管理局出具的经营许可证备案通知书及下一步备案工作计划说明;
10、全网SP公司注册住所变更申请表。
申报部门
SP证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移动网资质,这种资质的有效期是5年,如需要继续使用资质需要去申请续期手续,SP许可证分为全网SP许可证和地网SP许可证,全网SP许可证在工信部办理全网SP续期,地网SP许可证在各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地网SP续期。
申报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继续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范围及原因,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及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字的股权结构图;
五、变更后持证公司近期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有效复印件或本公司编制的近期财务会计报表等。
终极大招—银行存管
相比于ICP、SP,银行存管是最艰难的一道“坎”。
在《暂行办法》发布之前,8月中旬,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了《存管征求意见稿》,对于网贷平台开展存管的门槛和义务、银行开展存管的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引发业内聚焦的是第十一条第八款,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目前P2P开展银行存管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据网贷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有39家。而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有46家,其中上线联合存管系统的平台有24家。联合存管模式门槛最低,在这种模式下,借款人在银行并没有专用的个人存管账户,银行并不能够监控交易的全流程。
根据《存管征求意见稿》,网贷平台如果要实现符合要求的银行存管,首先需要在工商登记注册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其次是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经营许可证),第三是内部相关制度完善和监管要求的其他条件。看似简单,实际上满足前两者的平台是少之又少。在全国2000多家网贷平台中,除了少数知名大平台,多数中小平台并没有备案登记。有业内人士根据网贷第三方数据统计发现,在156家有银行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中,拥有ICP的只有49家,不到三成。有地方网贷行业从业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获得备案不容易,监管部门担心备案会给投资人带来误解,以为平台获得了政府背书;至于ICP证,对企业要求更高,更难获得。
不仅如此,更多的平台抱怨银行在存管上设置了无形的门槛,但是据记者走访了解,不少股份制银行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P2P合作伙伴,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等在此领域均有积极的动作。某股份制银行高层曾向记者透露,和P2P平台开展存管合作能够为银行增加存款,是互利共赢的事情,但其对合作平台的期望值也较高,成交规模在百亿以上、国资背景,是他感兴趣的标签。
银行存管说快也快,说慢也慢。据记者了解的几家P2P,对接银行存管时间在4个月到12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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