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其中广州、深圳市市区内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各地级市市区内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30台,县(市、区)、乡镇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可由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以上标准适当下调。所有营业场所每台计算机的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如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8、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说明的顺序排列;
2、以上全部材料均应为A4规格白色复印纸单面使用(有特殊规定除外),请勿装订;
3、申请表为1页(如显示为2页,可适当调整行距),建议使用计算机打印;
4、申报材料应在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5、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到期未更换的,文化行政部门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7、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我们了解过注意事项后,现在告诉大家办理资料有哪些,文网文办理资料:申请书、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并且拥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还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比如说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拥有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业务发展报告以及依法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也是人们所重视的要点,其中需要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并且需要确定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并且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者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并且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还需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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