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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司和哪些业务需要办理文网文?

来源:ICP经营许可证 | 作者:领ICP网 | 浏览: | 发布日期:2024-07-16
文网文的定义:
       文网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单来说就是在网络上进行营利性的网络文化活动,一般分为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这类活动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其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书样本
 
以下公司和业务需要办理文网文:
       1. 音乐美术娱乐产品(音乐网站、手机音乐网站、APP音乐)
       网络音乐活动是指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在线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服务。
       2. 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以客户端、网页浏览器和其它终端形式运行的网络游戏,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单机版游戏。其他终端,是指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处理器、联网的游戏机和接入信息网络的各类信息设备(旅学科技提供本文资讯)。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类)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4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
       4、有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5、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艺术品
       艺术品又称美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网络艺术品是指将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通过数字化图片或数字模型等表现形式,以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二维平面图形或三维数字模型作品。
4. 演出剧(节)目
       演出剧(节)目和表演是指演出单位或个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下所举办的文艺表演活动,主要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实景演出,演唱会、音乐会、话剧、歌舞剧、戏曲、综艺、魔术、马戏、时装表演、民俗文化舞蹈等。
       网络演出剧(节)目和网络表演是指将演出剧(节)目和表演过程通过数字化录音、录像等表现形式,以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录音、录像作品。
5. 动漫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动画产品指动画电影、动画电 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特效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漫画产品是指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6. 表演类
7.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申请办理文网文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技术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我公司可以协助解决)
       5、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另外复印1份;
       6、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
       比较麻烦的就是业务发展报告,即你涉及业务的具体描述,假如你是办理虚拟货币类文网文,那么你要在报告里说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价、退还方式、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文网文办理咨询旅学科技13976732575)
无文网文将受到3大处罚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于下个月(2017年10月1日)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国务院最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11条规定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当然处罚总是绕不过罚款,《办法》第13条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可能会说,才罚1万,也不多嘛。别急,《办法》第15条:无证经营还会被记入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以上就是旅学科技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企业或业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的简要说明,如果您对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旅学科技:139 7673 2575(手机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免费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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